公司主营业务分为三大类:一为基础知识产权类,包括商标、**、版权、植物新品种和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等等基础知识产权建设;二为项目申报类,包括各级科技部门、**、经信委、*门等系列项目的指导咨询;三为荣誉资质类,**资质,中国**商标、省着名商标和市**商标等;企业资质类,省工程技术中心等;信誉资质类,省、市级重合同守信用企业等。 *条件: 在中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注册的企业; 近三年内通过*、受让、受赠、并购等方式,或通过5年以上的独占许可方式,对其主要产品(服务)的核心技术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即(**或软着); 3.产品属于《地区**支持的**领域》规定的范围; 具有大学专科以上*的科技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30%以上,其中研发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10%以上; 企业为获得科学技术(不包括人文、社会科学)新知识,创造性运用科学技术新知识,或实质性改进技术、产品(服务)而持续进行了研究开发活动,且近三个会计年度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符合如下要求: 1) 较近一年销售收入小于5,000万元的企业,比例不低于6%; 2) 较近一年销售收入在5,000万元至20,000万元的企业,比例不低于4%; 3) 较近一年销售收入在20,000万元以上的企业,比例不低于3%。 其中,企业在中国境内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全部研究开发费用总额的比例不低于60%。企业注册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按实际经营年限计算; **产品(服务)收入占企业当年总收入的60%以上; 企业研究开发组织管理水平、科技成果转化能力、自主知识产权数量、销售与总资产成长性等指标符合《**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另行**)的要求。